来源: 最后更新:23-03-07 01:13:39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
15.以出卖为目的强抢儿童,或者捡拾儿童后予以出卖,符合刑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二款规定的,应当以拐卖儿童罪论处。
以抚养为目的偷盗婴幼儿或者拐骗儿童,之后予以出卖的,以拐卖儿童罪论处。
23.对于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共犯,应当根据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分工、地位、作用,参与拐卖的人数、次数,以及分赃数额等,准确区分主从犯。
对于组织、领导、指挥拐卖妇女、儿童的某一个或者某几个犯罪环节,或者积极参与实施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等犯罪行为,起主要作用的,应当认定为主犯。
对于仅提供被拐卖妇女、儿童信息或者相关证明文件,或者进行居间介绍,起辅助或者次要作用,没有获利或者获利较少的,一般可认定为从犯。
对于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区别不明显的,可以不区分主从犯。
让宝宝身体强壮不怕寒的8种水果新吃法无论是新鲜的蔬菜还是新鲜水果,都富含有丰富的维生素,是我们强健
丁亥是什么意思 丁亥年是哪一年 适合4-6个月宝宝吃的8款补钙辅食 在历史问题上拒不认罪,在环境问题上祸害全球,这样的日本如何取信于邻? 宋鲁郑:俄乌冲突难以收场云南白药年薪超千万董事长突然离职!新任期刚刚开始,曾主导两次重大资本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