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撤销的法定条件:
(1)当事人是因为理解错误、重大误解而签订合同的;
(2)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因为条件等因素,致使签订时显失公平;
(3)签订合同时因为被欺诈、被胁迫的或乘人之危的,违背了自己的真实意思而订立合同的。当事人知道了上述事由后,可以在知道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标签: 合同 当事人 乘人之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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