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时期:
怀孕准备 怀孕 分娩 宝宝0-1岁 宝宝1-3岁 宝宝3-6岁

刑事遗弃武器装备罪怎么量刑处罚(遗弃武器装备弹药罪)

来源: 最后更新:23-02-18 05:13:29

导读:刑事遗弃武器装备罪怎么量刑处罚要看具体的情况来处理,不同的情况对应的处理方式也有所不同,一般情况下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果是情节非常严重的则会处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一、刑事遗弃武器装备罪怎么量刑处罚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遗弃重要或者大量武器装备的,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加重处罚事由:

犯遗弃武器装备罪而遗弃重要或者大量武器装备的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是本罪的加重处罚事由。这里的重要武器装备,是指部队的主要武器装备和其他在作战中急需或者必不可少的武器装备。这里的其他严重情节,是指指挥人员带头遗弃的;煽动他人遗弃的;战时遗弃的;严重影响部队完成任务的;造成严重后果的等。

二、遗弃武器装备罪犯罪认定

(一)遗弃武器装备兼犯其他罪行的定罪

行为人在犯战时临阵脱逃、逃离部队等罪时,有时会同时遗弃武器装备,如行为人丢掉枪支逃离阵地等。在这种情况下,行为人实际上分别实施了遗弃武器装备的行为和临阵脱逃、逃离部队的行为,其行为符合不同的犯罪构成要件,应实行数罪并罚。

(二)区分遗弃武器装各罪与战时违抗命令罪的界限

在战时违抗命令罪中,违抗命令的行为本身就是犯罪客观方面的主要内容,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基本依据,不需要再有其他具体的危害行为;而在遗弃武器装备罪中,犯罪客观方面的行为主要表现为遗弃武器装备,违抗命令仅仅是限制条件,说明行为人违反并抗拒执行上级命令,但尚未达到战时违抗命令罪那样的严重程度。因此,在遗弃武器装备罪中,仅凭其违抗命令的行为本身是不能追究刑事责任的。当然,如果行为人在遗弃武器装备罪中违抗命令的行为本身性质恶劣,危害严重,符合战时违抗命令罪的构成条件的,应按处理想象竞合犯的原则,以战时违抗命令罪论处。

(三)区分本罪与破坏武器装备罪的界限

1、遗弃武器装备的行为表现为消极地将武器装备丢弃不管,而破坏武器装备的行为表现为采取各种方法,积极地将武器装备毁坏;

2、遗弃武器装备罪的主体只能是军人,而破坏武器装备罪的主体既可以是军人,也可以是非军人。

在具体案件中,如果行为人所采取的遗弃武器装备的方法必然造成武器装备毁坏或者灭失的结果,如飞行员无重大危险而弃机跳伞,或者故意将武器装备投人深海等,则应属于破坏武器装备的行为。

因此武器对军人的重要性通过该罪就能体现出来,所以军人不管在什么情况下都不能遗弃自己的武器,否则的话就会犯遗弃武器罪而受到法律的制裁,只有在知晓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情况下,才能避免类似的犯罪发生,否则有时自己犯罪了可能还不知道是什么原因。

标签: 有期徒刑  武器装备  情况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本文地址:http://www.zuomama.com/falv/806.html

  • 1独家!美国近年多手段、高频次对华开展抵近侦察

    独家!美国近年多手段、高频次对华开展抵近侦察

  • 2为世界和平发挥影响力,中方将发表关于政治解决乌克兰危机立场文件

    为世界和平发挥影响力,中方将发表关于政治解决乌克兰危机立场文件

  • 3蒋万安与上海代表团会面谈及“双城论坛”,派台北副市长联系沟通

    蒋万安与上海代表团会面谈及“双城论坛”,派台北副市长联系沟通

  • 4末任铁道部部长盛光祖被提起公诉!曾接替刘志军, 任内发生“7·23动车事故”

    末任铁道部部长盛光祖被提起公诉!曾接替刘志军, 任内发生“7·23动车事故”

  • 5电影不存在的瑞秋剧情解析(电影不存在的瑞秋剧情解析知乎)

    电影不存在的瑞秋剧情解析(电影不存在的瑞秋剧情解析知乎)

  • 6重庆女子购买250斤过期大米欲索赔,反被商家殴打 律师:商家肯定有错,应承担相应责任

    重庆女子购买250斤过期大米欲索赔,反被商家殴打 律师:商家肯定有错,应承担相应责任

  • 7非法飞越中国领空的美国气球,是它 美国150万气球

    非法飞越中国领空的美国气球,是它 美国150万气球

  • 8江苏女子移民后,不愿将3套房产给父母,回国探亲被强送精神病院

    江苏女子移民后,不愿将3套房产给父母,回国探亲被强送精神病院

  • 9章小鱼离开林睿了吗(章小鱼为什么离开林睿)

    章小鱼离开林睿了吗(章小鱼为什么离开林睿)

  • 10考研成绩查询入口2023 研招网考研成绩查询入口2023

    考研成绩查询入口2023 研招网考研成绩查询入口2023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合作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 2006-2022 做妈妈育儿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2022035435号-3

声明: 本站文章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 联系邮箱:kf#zuomama.com (请把#替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