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最后更新:23-07-16 05:10:2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出版单位与他人事前通谋,向其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该出版单位的名称、书号、刊号、版号,他人实施本解释第二条、第四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的行为,构成犯罪的,对该出版单位应当以共犯论处。
第十八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的情况和社会治安状况,在本解释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的有关数额、数量标准的幅度内,确定本地执行的具体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四川一贩毒团伙覆灭:主犯瘫痪在床,纠集病残人员贩毒多年贩毒团伙主犯瘫痪 纠集病残人员贩毒
三句半台词大全爆笑 三句半台词大全爆笑小学生 北京酒店,为何突然涨价“凶猛” 北京酒店价格怎么疯涨这么多 新乡机动车线上选号流程(新乡车牌号选号) 李尔王简介 李尔王简介故事梗概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