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时尚未取得完全产权的房屋,主要是指夫妻根据福利政策以标准价购买的公有住房,此种情况,因未取得产权证,法院在审理的时候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一方使用,取得产权证后,双方可再起诉要求分割。
2、婚前签署普通商品房买卖合同,但未取得房产证的情况,法院一般也是根据双方实际情况判决先由一方居住,待办理产权证后再起诉分割。分割原则与前者略有不同。
3、对承租房的处理
对夫妻双方均可承租的房屋而由一方承租的,承租方可给予另一方适当的经济补偿,如果面积较大能够隔开分室居住使用的,可以由双方分别租住,对可以另调配房屋分别租住或者承租方给另外一方解决住房问题的,可以准许。标签: 产权证 房屋 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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