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只有合伙企业面临解散风险时,如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等,才需对合伙财产进行清算。
2、法律依据:《合伙企业法》第八十五条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标签: 合伙企业 企业法 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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