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最后更新:23-07-16 12:07:56
过失泄露军事秘密案(刑法第四百三十二条) 过失泄露军事秘密罪是指违反国家和军队的保密规定,过失泄露军事秘密,致使军事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或者超出了限定的接触范围,情节严重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一)泄露绝密级军事秘密一项(件)以上的;
(二)泄露机密级军事秘密三项(件)以上的;
(三)泄露秘密级军事秘密四项(件)以上的;
(四)负有特殊保密义务的人员泄密的;
(五)泄露军事秘密或者遗失军事秘密载体,不按照规定报告,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或者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的;
(六)有其他情节严重行为的。
四川一贩毒团伙覆灭:主犯瘫痪在床,纠集病残人员贩毒多年贩毒团伙主犯瘫痪 纠集病残人员贩毒
三句半台词大全爆笑 三句半台词大全爆笑小学生 北京酒店,为何突然涨价“凶猛” 北京酒店价格怎么疯涨这么多 新乡机动车线上选号流程(新乡车牌号选号) 李尔王简介 李尔王简介故事梗概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