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户口迁移需要手续为:
第一步: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前往迁入地的区县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第二步: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第三步: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开具迁移证。
第四步;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办理跨省户口迁移手续需要以下材料: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
1.婚迁,持合法的结婚(离婚)证;
2.分(购),建房迁移,持房卡或住房证明;
3.出国或出境注销户口的,持有关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单。标签: 户政 手续 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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