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前夫是可以给前妻财产的(法院不会参与,属于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事情):
1、如果前夫与前妻离婚后,未在婚的前提下,自愿给前妻个人合法财产,是可以的;
2、如果其已经再婚的,给前妻财产时,需要与现任配偶协商一致;
3、否则对方是有权向法院起诉,要求追回该财产的(夫妻婚内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标签: 前妻 财产 前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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