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试用期没签劳动合同可以辞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最后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辞职。
2、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事实劳动关系,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3、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标签: 用人单位 劳动者 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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