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实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其中适用第
(2)、(3)项规定的,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由于各种原因,人们往往对双方当事人订婚时给与的彩礼性质理解不同,并产生不同的观点。
哪些情况不予返还彩礼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两年以上的
2.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虽不满两年,但生育子女的标签: 彩礼 结婚登记 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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