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时期:
怀孕准备 怀孕 分娩 宝宝0-1岁 宝宝1-3岁 宝宝3-6岁

故意伤害致死得到谅解最少判几年 故意伤害致死取得谅解会少判几年

来源: 最后更新:23-01-07 10:08:08

导读:该行为得到谅解之后最少要判10年有期徒刑,这个行为会构成故意伤害罪,需要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故意伤害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犯罪的主体属于一般主体,具备承担刑事责任的能力。

一、故意伤害致死得到谅解最少判几年?

最少判十年有期徒刑,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该行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取得被害人谅解的,可以适当从轻、减轻处罚。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起刑为10年,适用死刑。在刑事诉讼事务中,“以犯罪嫌疑人对被害人及家属积极作出民事赔偿作为酌定情节在量刑中被充分考虑”已在司法实践中被普通运用。因此,民事赔偿部分的解决将直接影响对犯罪嫌疑人判处实刑的期限。

就故意伤害(致死)的案件而言,如在基层法院提起公诉,则一般对犯罪嫌疑人比较有利,既不会判处无期以上徒刑,如果积极赔偿,则一般在12年左右;如在中院提起公诉,即使积极赔偿,最终也可能判无期徒刑。

二、认定为故意伤害罪要判刑吗?

会的,构成故意伤害罪需要负担的刑事责任,可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故意伤害罪的构成条件为客体要件、客观要件、主体要件和主观要件。客体要件是指侵犯的客体是自然人的身体健康权。主体要件为凡是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客观要件是指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主观要件是自然人在实施伤害罪的时候,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行为。

三、故意伤害罪的定罪标准是什么?

1、犯罪的行为主体。对于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要负刑事责任。

2、客体条件。故意伤害罪是故意伤害他人身体为客体要件,对于是否造成被害人重伤或死亡,并不影响罪名的成立。

3、伤害的行为。故意伤害罪在客观方面还应有犯罪行为人对被害人施行的伤害行为。伤害的行为方式既可以直接用刀、棍、枪或拳打脚踢等暴力手段;也可以是间接利用精神病人、未成年、动物等对故意伤害他人;有的还使用化学药品、激光、放射线等非暴力的手段伤害他人身体。

4、行为人的主观意识。故意伤害罪在主观上表现为,犯罪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对他人身体造成还继续放任其结果的发生。所以,此时查清行为人的故意性是十分有必要的,这点是区分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及过失致人死亡的重要标志。

符合故意伤害罪的构成条件,有致人死亡的行为存在最少要判10年有期徒刑。故意伤害罪有三种量刑标准,是根据受害者的实际伤情决定的,若受害者只是轻伤,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就可以;如果受害者被鉴定为重伤,需要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标签: 伤害罪  刑事责任  主体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本文地址:http://www.zuomama.com/yuer/xse/32497.html

  • 1避免流产后二次伤害 这些流产后注意事项要谨记

    避免流产后二次伤害 这些流产后注意事项要谨记

  • 2手把手教你怎样让胸变大 做女人还是要“挺”好

    手把手教你怎样让胸变大 做女人还是要“挺”好

  • 3做完人流后一个月还流血 不排除这五种可能性

    做完人流后一个月还流血 不排除这五种可能性

  • 4避孕膜是个什么梗 一句话解读女性避孕膜安全吗的问题

    避孕膜是个什么梗 一句话解读女性避孕膜安全吗的问题

  • 5哪种丰胸产品最可靠 挑选丰胸产品记住三看

    哪种丰胸产品最可靠 挑选丰胸产品记住三看

  • 615学生丰胸的最快方法 传授发育期MM丰胸“法宝”

    15学生丰胸的最快方法 传授发育期MM丰胸“法宝”

  • 7用避孕套和上环哪个好 两大利弊来解决

    用避孕套和上环哪个好 两大利弊来解决

  • 8二胎间隔多长时间好 过早过晚都太危险了

    二胎间隔多长时间好 过早过晚都太危险了

  • 9丰胸产品需谨慎选择 央视曝光丰胸产品就是它

    丰胸产品需谨慎选择 央视曝光丰胸产品就是它

  • 10仅20年就变危房!杭州这套480㎡独栋别墅想重建,背后有何玄机

    仅20年就变危房!杭州这套480㎡独栋别墅想重建,背后有何玄机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合作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 2006-2022 做妈妈育儿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2022035435号-3

声明: 本站文章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 联系邮箱:kf#zuomama.com (请把#替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