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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较大作为犯罪构成要件可以吗 不需要数额较大就可以构成犯罪的

来源: 最后更新:22-12-15 07:38:19

导读:数量较大作为犯罪构成要件是可以的,一般涉及财产性利益的犯罪都是要求数额较大的。对于一个刑事犯罪案件来说,不仅仅是存在数额较大一个构成要件的,还是存在着行为人的主观要件、主体要件以及行为人实施的客观行为

构成犯罪的条件有:犯罪主体、犯罪的主观方面、犯罪的客观方面、犯罪客体。我国《刑法》规定有四百多种犯罪,从构成要件上进行分析,每一种犯罪都具备四个方面的要件:即犯罪主体、犯罪的主观方面、犯罪的客观方面、犯罪客体。构成犯罪所必需的诸要件,是由刑法加以规定的。

(一)犯罪主体。

是指实施犯罪行为的人。每一种犯罪,都必须有犯罪主体,有的犯罪是一个人实施的,犯罪主体就是一人,有的犯罪是数人实施的,犯罪主体就是数人。根据《刑法》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犯罪的,构成单位犯罪,因此,单位也可以成为犯罪主体。

(二)犯罪的主观方面。

是指犯罪主体对其实施的犯罪行为及其结果所具有的心理状态。犯罪主观方面的心理状态有两种,即故意和过失。比如犯盗窃罪,犯罪人希望将他人财物窃为己有;犯故意伤害罪,犯罪人希望造成他人身体受到损伤的结果。有的犯罪是过失性质的,如失火罪,犯罪人就具有疏忽大意的心理状态。在单位构成犯罪的情况下,该单位对犯罪行为负有责任的人员也同样具有主观心理状态。

(三)犯罪的客观方面。

是指犯罪行为的具体表现。比如犯诈骗罪,犯罪人具有虚构事实、欺骗他人的行为,贩毒罪具有贩卖毒品的行为,等等。

(四)犯罪客体。

是指《刑法》所保护而被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犯罪客体和犯罪对象是不同的,犯罪对象是犯罪行为所直接针对的对象,如杀人罪、伤害罪,犯罪对象是具体的被害人,而犯罪客体是指刑法所保护的公民人身权利不受非法侵害的这种社会关系。

构成犯罪所必需的诸要件,是由《刑法》加以规定的。也就是说,哪些实施特征可以作为犯罪构成要件,是由立法者选择,通过《刑法》加以规定的。反过来,只有通过《刑法》的明确规定,犯罪的事实特征才能成为犯罪的构成要件。这反映了罪刑法定的要求,说明刑事违法性也是犯罪构成的基本属性之一。所以,行为是否具备犯罪构成要件与行为是否违反刑法是一致的。这也说明,犯罪构成要件本身不是理论的解释,而是法定的。

需要明确的是,是否构成犯罪应当由司法机关依据相关的法律来进行认定,法律上也明确规定了构成犯罪的相关条件,如果达不到相关条件规定的标准,那么是不会被认定为犯罪的,也就不需要追究相关的法律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对犯罪分子的犯罪事实认定以及判决都需要据实而定。

在我国的刑事法律法规规定的一系列罪名中,此时是包含着很多财产类型的犯罪的,比如说侵害公民的财产权益的敲诈勒索罪、诈骗罪,或者是侵害国家利益的贪污罪等,这些罪名都是要求行为人实施的犯罪行为所涉及到的数额,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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