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时期:
怀孕准备 怀孕 分娩 宝宝0-1岁 宝宝1-3岁 宝宝3-6岁

非机动车相撞交通事故怎么处理 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相撞事故处理

来源: 最后更新:22-10-10 01:27:08

导读:非机动车相撞交通事故怎么处理

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以下十六种情形通常将被确定为全部责任:1、追尾碰撞前车的;2、变更车道发生事故的;3、倒车、溜后发生交通事故的;4、从路外或非机动车道驶入机动车道发生碰刮的;5、绿灯放行或没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转弯车未让直行车的;6、进入环行路口的车未让驶出或在环行路口内行驶的车辆的;7、跨越道路中心实线或者隔离实线发生事故的;8、逆向行驶的;9、右侧超车发生交通事故的;10、超越前方正常掉头、左转弯、超车的车辆时发生碰刮的;11、冲红灯发生交通事故的;12、有禁止掉头标志、标线的地方以及在人行横道、桥梁、陡坡、隧道掉头发生交通事故的;13、碰撞依法可以暂停、停放的车辆的;14、开关车门造成交通事故的;15、机动车进出停车场或停车泊位时与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事故的;16、单方发生交通事故。(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第七十一条 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现场目击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员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举报。举报属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给予奖励。

第七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

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标签: 非机动车  交通事故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本文地址:http://www.zuomama.com/qiaomen/qichebaoyang/668633.html

  • 1星艺装饰怎么样(星艺装饰多少钱一平方)

    星艺装饰怎么样(星艺装饰多少钱一平方)

  • 2山东建筑大学怎么样(山东建筑大学怎么样好不好)

    山东建筑大学怎么样(山东建筑大学怎么样好不好)

  • 3阿迪怎么样 拉仔阿迪怎么样

    阿迪怎么样 拉仔阿迪怎么样

  • 42023青岛西海岸国际车展有什么看点 2020青岛西海岸车展

    2023青岛西海岸国际车展有什么看点 2020青岛西海岸车展

  • 5做家务的男人哪一期有杨迪(做家务的男人3杨迪是哪一期)

    做家务的男人哪一期有杨迪(做家务的男人3杨迪是哪一期)

  • 6猪猪侠人物名字 猪猪侠人物名字大全

    猪猪侠人物名字 猪猪侠人物名字大全

  • 7几月怀孕容易生男孩,怀孕的季节和生男生女有没有关系?

    几月怀孕容易生男孩,怀孕的季节和生男生女有没有关系?

  • 8怀孕期间还吃素生的就是男孩?这种说法可信吗?

    怀孕期间还吃素生的就是男孩?这种说法可信吗?

  • 9当你老公对宝宝不闻不顾的时候,给他看看这位爸爸怎么做的

    当你老公对宝宝不闻不顾的时候,给他看看这位爸爸怎么做的

  • 10人民日报总结教育孩子26计,赶紧收藏学习!

    人民日报总结教育孩子26计,赶紧收藏学习!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合作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 2006-2022 做妈妈育儿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2022035435号-3

声明: 本站文章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 联系邮箱:kf#zuomama.com (请把#替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