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最后更新:22-07-06 07:22:28
交通事故误工证明
在一起交通事故当中,如果出现了人员的伤亡,那么在这个时候受伤的人员首先是需要去进行治疗的,并且在交通事故发生以后,治疗的这一段期间内,许多的事项是不可以去做的,因此对于在工作的人员来说,可能需要请假,这样就存在误工费的问题,接下来就跟随小编一同来了解交通事故误工证明。
兹证明:___(男,汉族,身份证号: )系我单位正式职工,担任 职务,月收入 人民币整; 在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因发生交通事故受伤,未到本单位上班,共计误工天,根据本单位规定,扣发上述期间工资总计为(小写: )人民币整。特此证明。
以上内容真实无误,我单位对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____单位名称盖章
____财务人员签字
____年__月__日
说明:
1、格式内容仅供参考,出具本证明的单位应带附带提供该单位的主体身份证明(营业执照);
2、误工费不是收入,是指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3、如果月收入超过个人所得税起征点5000元,应当提交纳税证明。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人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后三年的平均收人计算;”
“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第1款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第20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通过对文章的阅读,相信大家对于交通事故误工证明以及相关知识一定有自己的见解,如果受伤的人员想要要求有关的责任人对误工费这一项目进行赔偿的话,这样也是需要一定的证据来予以支持的,在这个时候就可以请求相关的单位开具有关的证明。这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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