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时期:
怀孕准备 怀孕 分娩 宝宝0-1岁 宝宝1-3岁 宝宝3-6岁

车祸伤残鉴定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车祸鉴定伤残流程

来源: 最后更新:22-06-18 04:09:29

导读:车祸伤残鉴定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当事人应与鉴定人员积极配合,主动提供相关的伤情资料、物证和检材,如实接受鉴定人员的询问、调查和检验。

2、在鉴定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提供伪证,如提供伪证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3、当事人不得私自更改法医鉴定书的内容,否则该鉴定书无效。

4、如果对法医鉴定的结论不服,可以申请由双方共同认可或公安、司法机关依法指定的鉴定部门重新进行鉴定。

重新鉴定的情况包括两种,一种是当事人自行委托鉴定的情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8条的规定申请重新鉴定的;另一种是申请人民法院委托伤残鉴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7条的规定申请重新鉴定的。

5、鉴定结束后,当事人应对返还的有关材料、物证、检材妥善保管,以备后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三十四条 痕迹、物证等证据可能因时间、地点、气象等原因导致改变、毁损、灭失的,交通警察应当及时固定、提取或者保全。

对涉嫌饮酒或者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驾驶车辆的人员,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及时抽血或者提取尿样等检材,送交有检验鉴定资质的机构进行检验。

车辆驾驶人员当场死亡的,应当及时抽血检验。不具备抽血条件的,应当由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出具证明。

第四十九条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检验、鉴定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对精神疾病的鉴定,由具有精神病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

第五十六条 当事人对检验报告、鉴定意见有异议,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的,应当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申请,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原办案单位应当重新委托检验、鉴定。检验报告、鉴定意见不具有本规定第五十五条第一款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由原办案单位作出不准予重新检验、鉴定的决定,并在作出决定之日起三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

同一交通事故的同一检验、鉴定事项,重新检验、鉴定以一次为限。

标签: 伤残  车祸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本文地址:http://www.zuomama.com/qiaomen/qichebaoyang/453400.html

  • 1淮安医保家庭共济可以在手机上办理吗?怎么办?

    淮安医保家庭共济可以在手机上办理吗?怎么办?

  • 2淮安未成年人办理出国护照需要哪些材料

    淮安未成年人办理出国护照需要哪些材料

  • 3淮安未成年人护照办理方式及流程 未成年办理护照需要什么证件

    淮安未成年人护照办理方式及流程 未成年办理护照需要什么证件

  • 4苏州建行生活APP满50减20餐饮券领取指南(时间+对象+规则)

    苏州建行生活APP满50减20餐饮券领取指南(时间+对象+规则)

  • 5苏州满16减15元早餐券领取时间 苏州满16减15元早餐券领取时间是多久

    苏州满16减15元早餐券领取时间 苏州满16减15元早餐券领取时间是多久

  • 6苏州满16减15元早餐券领取指南(苏州购物节红包)

    苏州满16减15元早餐券领取指南(苏州购物节红包)

  • 7苏州满16减15元早餐券领取入口 苏州优惠券在哪里领取

    苏州满16减15元早餐券领取入口 苏州优惠券在哪里领取

  • 8苏州满16减15元早餐券适用对象 苏州双12消费券

    苏州满16减15元早餐券适用对象 苏州双12消费券

  • 9苏州满11减10元商超专属券领取指南(苏宁易购10元无门槛优惠券无法领取)

    苏州满11减10元商超专属券领取指南(苏宁易购10元无门槛优惠券无法领取)

  • 10店方回应“89元番茄炖牛腩少得勺都进不去”:用料足够,放了一斤生牛肉

    店方回应“89元番茄炖牛腩少得勺都进不去”:用料足够,放了一斤生牛肉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合作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 2006-2022 做妈妈育儿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2022035435号-3

声明: 本站文章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 联系邮箱:kf#zuomama.com (请把#替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