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最后更新:24-07-25 12:15:30
根据《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限制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的决定》(徐政规〔2024〕3号),让广大市民群众安全过年、喜庆过年,经市政府同意,铜山区在禁放区域内设立6处集中燃放点(具体地点附后),集中燃放点以外禁放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集中燃放时间
2月9日(除夕)12时至2月10日(初一)凌晨1时;
2月10日(初一)至2月16日(初七),每天17时至23时;
2月24日(正月十五)17时至23时。
其他时间一律禁止燃放。
二、集中燃放地点
△铜山区集中燃放地点示意图
三、安全提示
1.各集中燃放点根据现场安全环境,配售不同品类的烟花爆竹,拒绝外带烟花爆竹。
2.各集中燃放点周边,按照安全标准规范设置烟花爆竹供应点,请市民群众现场适量购买,现场燃放完毕后,不得将剩余的烟花爆竹带出集中燃放区。
3.燃放时,请市民群众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疏导,严格按照燃放说明安全燃放,不得采取危险方式燃放。
4.未成年人应在监护人或成年人陪同看护下安全燃放。
四、违反烟花爆竹管理行为处罚规定
【违规燃放】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违法经营】对未经许可经营烟花爆竹制品,由应急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违法邮寄携带】对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者邮寄烟花爆竹以及在托运的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没收非法携带、邮寄、夹带的烟花爆竹,可以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严重行为追究】非法经营、运输、燃放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消息来源:铜山发布
https://mp.weixin.qq.com/s/t_otSDf1EjQroaF6hzWzcA
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联动发力着力破解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领域行政处罚决定执行难问题
2024年许昌市文化馆市民夜校第二期报名时间2024年许昌市文化馆第二期市民夜校报名时间为7月25日10:00-7月28
2024年许昌市文化馆市民夜校第二期都有什么课 2024台风格美对山东的影响 台风影响山东时间 2024第3号台风为什么叫格美? 2024年招远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招远中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