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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许昌高中阶段出国留学人员学生档案托管工作的公告

来源: 最后更新:24-03-26 10:17:42

导读:许昌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开展高中阶段留学人员出国前、回国后的高中学籍档案托管衔接工作。

  具有许昌市户籍,国内普通高中就读期间或毕业后即将出国(境)就读或已在国(境)外就读尚未取得学历学位,且未在其他档案保管单位建立人事档案的学生,可申请将本人高中档案委托许昌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保管。如申请人未满18周岁,应由其法定监护人办理申请手续。

  符合托管条件的申请人,可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录取通知书、护照及毕业证书等材料至许昌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档案托管手续,许昌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应当即时受理,当场办结。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学生档案转递应当通过机要通信、专人送取或邮政特快专递等给据邮件方式进行,严禁个人自带档案。学生与学校、学校与许昌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学生学籍地与许昌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之间在移交、转递学生档案时,应建立记录台账,存档备查。

  出国留学人员应重视本人人事档案材料的补充归档工作。在国(境)外完成学业,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回国就业后,应及时将学历学位认证书、工作经历等材料主动移交给档案保管机构。档案保管机构甄别整理档案材料后进行归档。

  此外,如高中学籍档案已由毕业学校交学生保管,学生应当将档案交回原就读高中学校,再由学校密封盖章后定期集中转递至许昌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档案转递应当通过机要通信、专人送取或邮政特快专递等给据邮件方式进行,严禁个人自带档案。18周岁及以上的学生,如委托他人代办,须提交本人签字的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

  办理地址:许昌市竹林路市民之家CEF连廊208室

  咨询电话:0374-2335545

标签: 许昌市  档案  人才交流  服务中心  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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