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最后更新:22-04-12 12:06:34
2021年溧水区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开发区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编外人员结构,溧水区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名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的单位、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相关信息,在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网站、溧水114网站发布。有关招聘信息的咨询,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详见《2021年溧水区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开发区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统一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2月27日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为准。
(五)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普通高校在读。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6.2021年12月27日前,与就职单位签有协议约定不得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7.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报名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所需相关材料投寄邮箱,详见各单位《岗位信息表》。
报名要求: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邮件主题请写成“姓名+联系方式+应聘岗位”的格式;
(3)需如实提交报名表(附件2)、本人手写签名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考生承诺书(附件3)、健康码、14天内非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行程轨迹信息等材料的电子稿或扫描件。
2.报名时间
招聘岗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截止至2022年1月7日17:00。
3.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其设置的招聘岗位条件,负责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接受报名之日至1月10日17:00。
1月10日17:00前未收到邮箱反馈结果的报名人员,请于1月11日(9:00-12:00,14:00-17:00)自行与招聘单位进行电话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4.缴费确认
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由招聘单位通知考生支付报名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支付方式由招聘单位通知考生,1月12日17:00前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报名注意事项
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详见《岗位信息表》“开考比例”栏,部分紧缺专业岗位,报名人数不足开考比例的,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及降低开考比例的公告于报名结束后在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网站、溧水114网站发布。
(三)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具体考试形式和总成绩计算方法详见《岗位信息表》。笔试、面试(技能测试)签到前,考生应自备口罩,按要求主动测量体温。笔试、面试(技能测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笔试、面试(技能测试)。
1.笔试
(1)笔试委托第三方统一组织,不指定考试教材。具体笔试内容详见《岗位信息表》中“考试科目”。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没有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补习班。社会上任何声称针对本次考试的培训活动,培训资料均与本次招聘的组织部门和招聘单位无关。)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未按准考证指定考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3)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的形式在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2.面试
(1)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对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和相关要求,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知应聘人员。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需根据单位要求持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相关岗位所需的材料(如加盖档案部门公章的入党志愿书或所在党支部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社保缴费记录、驾照)等,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在国(境)外取得学历的人员需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证明;以及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人选在笔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岗位招聘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确定。并由招聘单位通知考生领取面试通知书。
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已经形成竞争的岗位,除岗位表中特殊说明外,合格分数线为50分。
面试成绩在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后,由招聘单位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从报考该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需于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公示无异议者,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解除劳动合同。
六、招聘工作咨询、监督电话
(一)招聘工作咨询电话(详见《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工作监督电话
溧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5-57227317
附件1:2021年溧水区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开发区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信息表
附件2:2021年溧水区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开发区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
附件3: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考生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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