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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请病假公司怎么发工资(南京员工病假工资发放标准)

来源: 最后更新:23-12-30 04:50:19

导读:根据《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规定,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不得低于南京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

  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不得低于南京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注意:请病假超过以下月份,单位可以不安排员工休年假。

  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标签: 病假  个月  职工  工作  救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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