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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烟台环境问题举报奖励金额是多少(烟台环保举报)

来源: 最后更新:23-08-16 07:03:40

导读:环境问题举报奖励共分为十档,根据生态环境部门对违法单位采取的措施给予举报人不同档次的奖励。

  经生态环境部门调查属实,对违法单位、责任人采取下列处理的,给予举报人不同档次的奖励:

  一、第一档100元奖励

  对违法单位、责任人进行警告的,给予举报人100元奖励;

  二、第二档200元奖励

  责令违法单位、责任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的,给予举报人200元奖励;

  三、第三档500元奖励

  对“散、乱、污”企业进行清理取缔的,或者对违法单位、责任人处以不足3万元罚款的,给予举报人500元奖励;

  四、第四档1000元奖励

  对违法单位、责任人处以3万元以上不足20万元罚款的,给予举报人1000元奖励;

  五、第五档1500元奖励

  对违法单位、责任人处以20万元以上不足40万元罚款的,给予举报人1500元奖励;

  六、第六档2000元奖励

  对违法单位、责任人处以40万元以上不足60万元罚款的,给予举报人2000元奖励;

  七、第七档5000元奖励

  责令应编制环评报告表类建设项目停止建设的,或者对违法单位、责任人责令限制生产、实施查封扣押(因有关证据可能灭失或者被隐匿而采取的查封扣押除外)、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暂扣许可证或其他具有许可证性质的证件、处以60万元以上罚款的,给予举报人5000元奖励;

  八、第八档10000元奖励

  责令应编制环评报告书类建设项目停止建设的,或者对违法单位、责任人责令停产整治、吊销许可证或其他具有许可证性质的证件、移送行政拘留的,或者违法单位、责任人因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报告表存在基础资料明显不实、内容重大缺陷遗漏或虚假、结论不正确或不合理等严重质量问题被实施行政处罚的,或者违法单位、责任人因在线监测数据造假被实施行政处罚的,或者举报的单位被撤销、注销排污许可证后仍违规排放污染物的,给予举报人10000元奖励;

  九、第九档50000元奖励

  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给予举报人50000元奖励;

  十、第十档最高250000元奖励

  经人民法院判决“情节严重”或者“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在第(九)项奖励的基础上再给予举报人50000元奖励。经人民法院判决“情节特别严重”或“后果特别严重”的,第(九)项奖励的基础上再给予举报人200000元奖励。

  对符合第(一)至(九)项的举报奖励事项,自实施奖励的生态环境部门接收举报之日起一年内,最高可给予举报人50万元奖励。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被查处且已结案,被举报单位、个人再次涉嫌违法的,可以继续举报,再次获得奖励。

标签: 举报人  万元  责任人  单位  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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