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时期:
怀孕准备 怀孕 分娩 宝宝0-1岁 宝宝1-3岁 宝宝3-6岁

江苏省异地就医医保待遇如何执行?

来源: 最后更新:23-08-11 09:10:16

导读:江苏省异地就医医保待遇如何执行:参保人员在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时发生的就医、购药费用,执行江苏省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及耗材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范围,医疗保险待遇执行参保地的政策。

   江苏省异地就医医保待遇如何执行?

  参保人员在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时发生的就医、购药费用,执行江苏省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及耗材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范围(以下简称医保目录及范围),医疗保险待遇执行参保地的政策。参保人员在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时发生的就医、购药费用,执行就医地规定的医保目录及范围,医疗保险待遇执行参保地的政策。异地就医人员同时享受多个门诊慢特病待遇的,由参保地确定待遇享受规则。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在备案地就医,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药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支付比例应与在参保地相应医药机构就医支付比例一致。上述参保人员在备案地确需转诊至备案地外就医的,执行参保地转诊转院待遇政策。

  按规定转诊到设区市外就医的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支付比例在参保地相应医药机构支付比例的基础上可行适当降低,降低幅度不超过5个百分点。未按参保地规定办理备案手续,直接至参保地外异地就医的,基本医疗保险的支付比例在参保地相应医疗机构支付比例的基础上可适当降低,降低幅度不超过20个百分点。参保人员在参保地规定时限内补办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零星报销待遇按照参保地的规定执行。

  因突发急、危、重病抢救或医疗机构认为须立即治疗的参保人员,就近在非参保地医疗机构发生的急诊医疗费用,不降低支付比例。除急诊和抢救外,参保人员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费用医疗保障基金不予支付。

  长期异地居住人员可在参保地和就医地双向享受直接结算服务。长期异地居住人员因工作、生活需要,临时返回参保地就医或在多个备案地就医,按照参保地政策直接结算,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药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支付比例应与在参保地相应医药机构就医支付比例一致。

标签: 参保  异地  人员  比例  待遇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本文地址:http://www.zuomama.com/news/jiaodian/480928.html

  • 1一百块不给我终极版歌词

    一百块不给我终极版歌词

  • 2新西兰时间 新西兰时间现在几点?

    新西兰时间 新西兰时间现在几点?

  • 3楚门的世界语录(楚门的世界语录图片)

    楚门的世界语录(楚门的世界语录图片)

  • 4凝视深渊③丨深陷缅北电诈“牢笼”的未成年人

    凝视深渊③丨深陷缅北电诈“牢笼”的未成年人

  • 5大清早,巨鹿的热闹地儿你知道吗(巨鹿有啥好吃的地方吗)

    大清早,巨鹿的热闹地儿你知道吗(巨鹿有啥好吃的地方吗)

  • 6退钱了!退钱了!(退钱了!退钱了怎么说)

    退钱了!退钱了!(退钱了!退钱了怎么说)

  • 7第三十届中国·清河国际羊绒及绒毛制品交易会发布会于上海举行

    第三十届中国·清河国际羊绒及绒毛制品交易会发布会于上海举行

  • 8沙河市第一中学荣获全国“营养与健康示范学校”称号

    沙河市第一中学荣获全国“营养与健康示范学校”称号

  • 9哪些行为拟纳入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呢?

    哪些行为拟纳入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呢?

  • 10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全文)

    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全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合作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 2006-2022 做妈妈育儿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2022035435号-3

声明: 本站文章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 联系邮箱:kf#zuomama.com (请把#替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