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最后更新:22-10-05 08:16:14
尊敬的家长:
您好!根据国家、全省统一部署,我县定于7-9月分步开展12-17岁儿童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请您认真阅读。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是经呼吸道飞沫和接触传播为主要传播途径、人群普遍易感的新发传染病。临床主要表现是发热、干咳、乏力,少数患者伴有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多数患者预后良好,少数患者病情危重。目前疫情已蔓延全球,对全球公众健康构成严重威胁。7-9月全县扩大接种人群范围,加快推进接种工作,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和新冠病毒肺炎“乙类甲管”相关要求,12岁以上无禁忌人群应种尽种。目前,我国批准在12-17岁儿童紧急使用的疫苗为新型冠状病毒灭活疫苗,生产厂家为国药集团中国生物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和北京科兴中维。疫苗临床试验研究结果显示,在3岁-17岁的健康儿童和青少年人群中,接种2剂新冠病毒新冠灭活疫苗后,表现出良好的安全性和耐受性,可诱导机体产生较强的体液免疫反应。
【接种剂次和间隔】
每剂0.5ml,共接种2剂。2剂之间的接种间隔建议≥3周,第2剂在8周内尽早完成。
【接种途径和接种部位】
上臂三角肌肌内注射。
【不良反应】
接种疫苗后发生局部不良反应以接种部位疼痛为主,还包括局部瘙痒、肿胀、硬结和红晕等,全身不良反应以疲劳乏力为主,还包括发热、肌肉痛、头痛、咳嗽、腹泻、恶心、厌食和过敏等。
【接种禁忌】
疫苗接种禁忌参照产品说明书。通常接种疫苗的禁忌包括:(1)对疫苗或疫苗成分过敏者;(2)患急性疾病者;(3)处于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者;(4)正在发热者;(5)妊娠期。
【异常反应补偿】
如经调查诊断或鉴定,结论为异常反应或不能排除,由疫苗生产企业确定的、承保异常反应补偿保险的保险公司进行补偿。
【注意事项】
您的孩子还未成年,接种时请家长或老师陪同,前往接种时随身携带孩子的预防接种证及户口本(或身份证件),并在接种前如实提供健康状况和是否有接种禁忌等情况。接种后需在接种现场留观30分钟,如接种后出现不适,应及时就医,并报告接种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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