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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侵占罪怎么要求赔偿?(侵占罪怎么判罚)

来源: 最后更新:23-05-09 10:49:25

导读:构成侵占罪可以在刑事诉讼过程当中提出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当然了,要想要求对方赔偿,必须是因为对方的犯罪行为造成了自己财产的损失或者是人身的伤害,否则也是没有办法要求对方对此赔偿的。

一、构成侵占罪怎么要求赔偿?

构成侵占罪可以在刑事诉讼过程当中提出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

侵占罪的起点数额是指构成侵占罪所需行为对象的最低价值,它是侵占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由违法向犯罪过渡的分界点。

侵占罪的立案标准

1、要有通过正当、善意、合法的手段,持有他人财物的行为。

2、必须是将他人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拒不交还的行为。

“合法持有他人财物”是侵占罪成立的前提,“合法持有他人财物”既说明了持有的对象物范畴也说明了持有行为的法律性质。

构成特征

1、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本罪的犯罪对象为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和埋藏物。

2、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二、侵占罪数额较大标准的相关法律是什么?

1、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刑法》条文第二百七十条规定: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该条第二款还规定:“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侵占罪在当代的中国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根据《刑法》第270条当中明确的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产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就会构成侵占罪,一般将会按照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处罚。因为侵占行为,导致他人财产受到损失,可以要求对方赔偿。

标签: 侵占罪  是因为  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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