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最后更新:23-03-06 09:10:13
根据1999年9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施行的《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为使犯罪分子逃避处罚,向犯罪分子及其亲属泄漏有关部门查禁犯罪活动的部署、人员、措施、时间、地点等情况的
2、为使犯罪分子逃避处罚,向犯罪分子及其亲属提供交通工具、通讯设备、隐藏处所等便利条件的
3、为使犯罪分子逃避处罚,向犯罪分子及其亲属泄漏案情,帮助、指示其隐匿、毁灭、伪造证据及串供、翻供的
4、其他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行为
根据上述规定,行为人的行为具有以上情形,即应对其立案追究刑事责任。
5个月宝宝辅食食谱——胡萝卜汁胡萝卜是一种营养价值非常丰富的蔬菜,其富含的维生素和胡萝卜素极
三个月宝宝辅食食谱制作方法 断奶后辅食食谱——南瓜苦瓜粥 一场辽宁舰上的“隔空对话” 辽宁舰同框 2023杞县妇幼保健院两癌筛查时间 杞县妇幼保健院电话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