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时期:
怀孕准备 怀孕 分娩 宝宝0-1岁 宝宝1-3岁 宝宝3-6岁

在公共场所抢劫2万怎么判刑(公共场所抢劫判多少年)

来源: 最后更新:23-05-09 07:36:34

导读:在公众场所抢劫2万元构成抢劫罪,需要判3~10年有期徒刑,并处一定数额的罚金;存在严重涉案情节的,也可以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抢劫行为属于违法行为,这个行为侵犯了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一、在公共场所抢劫2万怎么判刑

抢劫2万会构成抢劫罪,一般会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法定加重情节的,会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抢劫罪一般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抢走财物所有人和保管人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触犯抢劫罪的犯罪嫌疑人,一般不仅会被法院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还会被处罚金。如果犯罪情节严重的,那么犯罪嫌疑人不仅会被法院判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还会被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二、寻衅滋事罪与抢劫罪的区别是什么

1、主观特征上不同。

寻衅滋事罪是以满足耍威风等不正常的精神刺激或其他不健康的心理需要为动因,以破坏社会秩序为目的,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为目的,犯罪动机多种多样。

2、客观上不同。

寻衅滋事罪表现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行为,抢劫罪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行为。

3、客体上不同。

寻衅滋事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公共秩序,抢劫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三、抢劫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属复杂客体。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公私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守护者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对人身实施强制的方法,立即抢走财物或者迫使被害人立即交出财物的行为。这种当场对被害人身体实施强制的犯罪手段,是抢劫罪的本质特征,也是它区别于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和敲诈勒索罪的最显著特点。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该罪的主体。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具有将公私财物非法占有的目的,如果没有这样的故意内容就不构成本罪。如果行为人只抢回自己被骗走或者赌博输的财物,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不构成抢劫罪。

抢劫他人财物构成抢劫罪的,需要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有两种量刑标准。抢劫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犯罪的主体属于一般主体,具有承担刑事责任的能力,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犯罪。抢劫罪是行为犯而不是结果犯,并且是公诉案件,需要由公安机构立案侦查。

标签: 有期徒刑  万元  无期徒刑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本文地址:http://www.zuomama.com/falv/93845.html

  • 1这名市委书记逝世后,昔日博导撰文追忆:让老师写这样的文字,非常沉重

    这名市委书记逝世后,昔日博导撰文追忆:让老师写这样的文字,非常沉重

  • 2特拉斯,又有谁记得你这位“前首相”呢?丨北京观察

    特拉斯,又有谁记得你这位“前首相”呢?丨北京观察

  • 3封面深镜|湖南多家餐馆卖“拍黄瓜”遭职业打假:“打假父子”频繁举报企业索要高额赔偿

    封面深镜|湖南多家餐馆卖“拍黄瓜”遭职业打假:“打假父子”频繁举报企业索要高额赔偿

  • 4河南7旬老汉带全村“造假”,2020年进账1.6亿,警察:不犯法

    河南7旬老汉带全村“造假”,2020年进账1.6亿,警察:不犯法

  • 5从房价大跌到GDP增速第一,鹤岗经历了什么?|新京智库

    从房价大跌到GDP增速第一,鹤岗经历了什么?|新京智库

  • 6从人均奔驰到负债400亿,华西村完了 华西村真的负债累累吗

    从人均奔驰到负债400亿,华西村完了 华西村真的负债累累吗

  • 72023南阳家电消费券发放最新消息(南阳家电批发市场在哪里)

    2023南阳家电消费券发放最新消息(南阳家电批发市场在哪里)

  • 8定州半程马拉松比赛赛前领取须知 正定半程马拉松

    定州半程马拉松比赛赛前领取须知 正定半程马拉松

  • 92023中国旅游日兰溪市免费+半价景区活动有哪些?

    2023中国旅游日兰溪市免费+半价景区活动有哪些?

  • 10519中国旅游日永康市方岩景区福利活动(附游玩指南)

    519中国旅游日永康市方岩景区福利活动(附游玩指南)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合作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 2006-2022 做妈妈育儿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2022035435号-3

声明: 本站文章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 联系邮箱:kf#zuomama.com (请把#替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