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时期:
怀孕准备 怀孕 分娩 宝宝0-1岁 宝宝1-3岁 宝宝3-6岁

北京缓刑辩护律师怎么收费 北京缓刑辩护律师怎么收费的

来源: 最后更新:23-05-07 10:46:15

导读: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决定律师费用,一般律师费用在法律上是没有硬性规定的,主要是根据案件的难易程度以及律师本身的智力水平来进行收费的。最终收费多少则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决定。

一、北京缓刑辩护律师怎么收费

由双方协商决定。

影响律师收费的因素有:

1、耗费的工作时间;

2、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3、办理法律事务所需律师人数和承办律师的业务能力;

4、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和所在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

5、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6、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

7、办理案件所需的其他必要成本支出。

二、缓刑考验期怎么规定的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规定定期向执行缓刑的机关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缓刑的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之日即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判决以前先行羁押的时间,不能折抵缓刑的考验期限。

缓刑犯的考察和处理有三种情况:

第一,缓刑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如果又犯新罪,或者发现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按照《刑法》第9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第二、缓刑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如果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第三,缓刑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如果没有上述情况,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并且应当公开予以宣告。

我国《刑法》中对军人违反职责罪还有特别缓刑的规定,即在战时,对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没有现实危险宣告缓刑的犯罪军人,允许其戴罪立功,确有立功表现时,可以撤销原判刑罚,不以犯罪论处。

《刑法》

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对于量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是有机会宣告缓刑的,因此犯罪嫌疑人可以聘请律师为自己争取缓刑,但是律师费用是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决定的,而被宣判缓刑的犯罪分子需要经过缓刑考验期。考验期以内需要遵守相关规定。

标签: 当事人  律师  律师费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本文地址:http://www.zuomama.com/falv/92181.html

  • 1这名市委书记逝世后,昔日博导撰文追忆:让老师写这样的文字,非常沉重

    这名市委书记逝世后,昔日博导撰文追忆:让老师写这样的文字,非常沉重

  • 2特拉斯,又有谁记得你这位“前首相”呢?丨北京观察

    特拉斯,又有谁记得你这位“前首相”呢?丨北京观察

  • 3封面深镜|湖南多家餐馆卖“拍黄瓜”遭职业打假:“打假父子”频繁举报企业索要高额赔偿

    封面深镜|湖南多家餐馆卖“拍黄瓜”遭职业打假:“打假父子”频繁举报企业索要高额赔偿

  • 4河南7旬老汉带全村“造假”,2020年进账1.6亿,警察:不犯法

    河南7旬老汉带全村“造假”,2020年进账1.6亿,警察:不犯法

  • 5从房价大跌到GDP增速第一,鹤岗经历了什么?|新京智库

    从房价大跌到GDP增速第一,鹤岗经历了什么?|新京智库

  • 6从人均奔驰到负债400亿,华西村完了 华西村真的负债累累吗

    从人均奔驰到负债400亿,华西村完了 华西村真的负债累累吗

  • 72023南阳家电消费券发放最新消息(南阳家电批发市场在哪里)

    2023南阳家电消费券发放最新消息(南阳家电批发市场在哪里)

  • 8定州半程马拉松比赛赛前领取须知 正定半程马拉松

    定州半程马拉松比赛赛前领取须知 正定半程马拉松

  • 92023中国旅游日兰溪市免费+半价景区活动有哪些?

    2023中国旅游日兰溪市免费+半价景区活动有哪些?

  • 10519中国旅游日永康市方岩景区福利活动(附游玩指南)

    519中国旅游日永康市方岩景区福利活动(附游玩指南)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合作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 2006-2022 做妈妈育儿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2022035435号-3

声明: 本站文章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 联系邮箱:kf#zuomama.com (请把#替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