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含领取之日,三天内不申请复核就视为认可并且即刻生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下来以后,如果不服事故责任认定,在收到认定书的三日内,可以申请复核。行政复核只能提出1次,如果对复核后责任鉴定书还是不服,那就只能在法庭上设法推翻该事故责任鉴定书,而不能单独对该事故责任鉴定书提起行政诉讼,因为该事故责任鉴定书只是立案交警部门依法对该起交通事故的调查报告,并不直接对双方财产、权利进行处置,因此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2.《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标签: 交通事故 责任认定 鉴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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