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时期:
怀孕准备 怀孕 分娩 宝宝0-1岁 宝宝1-3岁 宝宝3-6岁

法院对徇私舞弊假释罪既遂如何裁判? 徇私舞弊减刑假释罪情节严重认定

来源: 最后更新:23-05-02 07:43:20

导读:判处三年以下或者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徒刑。司法人员在审理案件时,要遵从事实依法做出合理的判决,如果司法人员在审理案件时存在徇私舞弊的行为,导致犯罪分子减轻处罚,就应该追究其的法律责任。

一、法院对徇私舞弊假释罪既遂如何裁判?

司法机关工人员徇私舞弊,对不符合假释条件的犯罪分子予以假释的,构成徇私舞弊假释罪,怎样量刑要依据犯罪情节而定,一般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零一条

【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司法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予以减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徇私舞弊假释罪既遂立案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1、刑罚执行机关的工作人员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违法报请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

2、人民法院和监狱管理机关以及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为徇私情、私利,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申请,违法裁定、决定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

3、不具有报请、裁定或决定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权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徇私情、私利,伪造有关材料,导致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被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

4、其他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行为。

三、适用假释对象有哪些?

1、假释只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但对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除外。假释是对犯罪分子有条件地提前释放,同时,国家并不排除对其继续执行尚未执行的那部分刑罚的可能性。这一特点决定了假释不适用于被判处其他刑罚的犯罪分子。

2、犯罪分子认真遵守监视,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至再危害社会,这是适用假释的实质条件或者关键条件。犯罪分子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方面情形的,应当认为“确有悔改表现”:

(1)认罪服法;

(2)一贯遵守罪犯改造行为规范和监狱纪律;

(3)积极参加政治、文化、技术学习;

(4)积极参加劳动,爱护公物,完成劳动任务。“不致再危害社会”,是指罪犯在劳动改造期间一贯表现好,确有悔改表现不致重新犯罪的,或者老弱病残并丧失作案能力的。

司法人员在审理案件时存在徇私舞弊的行为,导致了犯罪分子未承担该承担的刑事责任,那么做为司法人员就构成了犯罪,要依法追究其的法律责任,一般情节较轻者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情节严重,会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标签: 徇私舞弊  案件  司法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本文地址:http://www.zuomama.com/falv/85243.html

  • 1上海进口汽车《证明书》《随车单》两证合一改革试点公告

    上海进口汽车《证明书》《随车单》两证合一改革试点公告

  • 2连云港薛之谦天外来物演唱会时间表2023

    连云港薛之谦天外来物演唱会时间表2023

  • 3连云港薛之谦演唱会门票价格2023(连云港薛之谦演唱会门票价格2023年8月)

    连云港薛之谦演唱会门票价格2023(连云港薛之谦演唱会门票价格2023年8月)

  • 4什么时候可以买2023连云港薛之谦天外来物演唱会门票?

    什么时候可以买2023连云港薛之谦天外来物演唱会门票?

  • 5管姚:尹锡悦“先跪了”,岸田访韩能给多大回报?

    管姚:尹锡悦“先跪了”,岸田访韩能给多大回报?

  • 62023连云港薛之谦演唱会举办时间(2023连云港薛之谦演唱会举办时间表)

    2023连云港薛之谦演唱会举办时间(2023连云港薛之谦演唱会举办时间表)

  • 7大唐荣耀的经典台词 大唐荣耀经典台词摘抄

    大唐荣耀的经典台词 大唐荣耀经典台词摘抄

  • 82023年睢宁万步有约健走激励大赛报名时间+方式

    2023年睢宁万步有约健走激励大赛报名时间+方式

  • 9常州市第十六届运动会开幕式回放观看指南(2023年)

    常州市第十六届运动会开幕式回放观看指南(2023年)

  • 10常州市第十六届运动会开幕式回放直播时间

    常州市第十六届运动会开幕式回放直播时间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合作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 2006-2022 做妈妈育儿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2022035435号-3

声明: 本站文章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 联系邮箱:kf#zuomama.com (请把#替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