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时期:
怀孕准备 怀孕 分娩 宝宝0-1岁 宝宝1-3岁 宝宝3-6岁

我国工程重大安全事故案件有怎样的刑事追诉标准

来源: 最后更新:23-04-19 06:33:09

导读:《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实施刑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百三十五条之一、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百三十九条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 实施刑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百三十五条之一、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的行为,因而发生安全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对相关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

(三)其他造成严重后果或者重大安全事故的情形。

实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行为,因而发生安全事故,具有本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对相关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实施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的行为,因而发生安全事故,具有本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应当认定为“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实施刑法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的行为,因而发生安全事故,具有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后果特别严重: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 实施刑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百三十五条之一、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的行为,因而发生安全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相关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造成死亡三人以上或者重伤十人以上,负事故主要责任的;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百万元以上,负事故主要责任的;

(三)其他造成特别严重后果、情节特别恶劣或者后果特别严重的情形。

实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行为,因而发生安全事故,具有本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对相关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实施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的行为,因而发生安全事故,具有本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实施刑法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的行为,因而发生安全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造成死亡三人以上或者重伤十人以上,负事故主要责任的;

(二)具有本解释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情形,同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百万元以上并负事故主要责任的,或者同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标签: 第一百  最高人民检察院  最高人民法院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本文地址:http://www.zuomama.com/falv/68709.html

  • 1电视剧山河令符合原著吗 电视剧山河令是根据什么小说改编的

    电视剧山河令符合原著吗 电视剧山河令是根据什么小说改编的

  • 22023环中原自行车赛淅川站志愿者招募(环中原自行车公开赛)

    2023环中原自行车赛淅川站志愿者招募(环中原自行车公开赛)

  • 32023保定马拉松比赛号码布佩戴方式一览

    2023保定马拉松比赛号码布佩戴方式一览

  • 4波罗的海三国激动个啥? 波罗的海三国指哪三国

    波罗的海三国激动个啥? 波罗的海三国指哪三国

  • 587岁老人在家离奇失踪,警方发现地上有一滩血,打开棺材后懵了

    87岁老人在家离奇失踪,警方发现地上有一滩血,打开棺材后懵了

  • 6英外交大臣妄言“台湾问题不是中国内政”,毛宁:该补历史课了

    英外交大臣妄言“台湾问题不是中国内政”,毛宁:该补历史课了

  • 72023年徐州开通徐贾全域旅游五一免费专线

    2023年徐州开通徐贾全域旅游五一免费专线

  • 8徐州五一免费旅游班线有哪些2023 徐州五一免费旅游班线有哪些2023年的

    徐州五一免费旅游班线有哪些2023 徐州五一免费旅游班线有哪些2023年的

  • 9常州太湖湾音乐节入场时间(常州太湖湾音乐节入场时间查询)

    常州太湖湾音乐节入场时间(常州太湖湾音乐节入场时间查询)

  • 10常州五一演出活动汇总(2023年)(常州5月份演唱会)

    常州五一演出活动汇总(2023年)(常州5月份演唱会)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合作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 2006-2022 做妈妈育儿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2022035435号-3

声明: 本站文章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 联系邮箱:kf#zuomama.com (请把#替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