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时期:
怀孕准备 怀孕 分娩 宝宝0-1岁 宝宝1-3岁 宝宝3-6岁

聚众斗殴罪拘留多少天? 聚众斗殴罪拘留多少天

来源: 最后更新:23-04-18 07:38:20

导读:聚众斗殴罪拘留10天左右,最长是不能够超过37天的时间。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9条当中明确的规定,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采取逮捕措施的,是需要在拘留之后的三天时间之内,向人民检察院提出批准逮捕

一、聚众斗殴罪拘留多少天?

聚众斗殴罪会被拘留十天左右,最长不超过37天,聚众斗殴罪是否要被拘留,具体要看情节是否严重,有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可以取保候审。如果情节严重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的。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聚众斗殴罪与它罪的界限是什么?

(一)聚众斗殴罪与群众中因民事纠纷而互相斗殴或者结伙械斗的界限

主要表现在后者不具有流氓犯罪的动机、目的,不是流氓活动,在群众中的互相斗殴或械斗中犯故意伤害罪(包括轻伤、重伤)、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等罪的,构成何罪就认定何罪。

(二)聚众斗殴罪与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的界限

1、犯罪的动机、目的不同。聚众斗殴罪是基于流氓动机,在实施各种流氓活动时破坏公共秩序,后罪则是基于某种个人动机、目的,用聚众闹事方式,要挟国家机关或有关部门,以满足个人的要求为目的。

2、犯罪形式不同。聚众斗殴罪可以聚众进行,也可以单独实施,后两种罪只能聚众实施。

(三)聚众斗殴罪与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的界限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这说明在聚众斗殴活动中,一旦造成他人重伤、死亡的,一律按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这是对犯罪的一种转化型规定。

聚众斗殴这种行为已经对于社会公共秩序造成了非常严重的危害,所以按照刑事法律当中的规定,若情节严重的将会构成聚众斗殴罪,当然了,在对于斗殴犯罪行为进行侦查过程当中,可以采取刑事拘留措施,一般是拘留10天左右,最长不能超过37天。

标签: 拘留  聚众斗殴  的人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本文地址:http://www.zuomama.com/falv/67477.html

  • 1联合国罕见指责美方监听联合国秘书长和高级官员,称“秘书长对任何国家都不会手软”

    联合国罕见指责美方监听联合国秘书长和高级官员,称“秘书长对任何国家都不会手软”

  • 2北京长峰医院火灾事故已致29人死亡(北京长峰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长峰医院火灾事故已致29人死亡(北京长峰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 3在昆山的台资企业负责人对"迁址越南"否认三连:谣言

    在昆山的台资企业负责人对"迁址越南"否认三连:谣言

  • 4杭州女童坠亡后被撕裂的家庭:外婆去世全家搬走,父母旅游散心却时时惦记女儿

    杭州女童坠亡后被撕裂的家庭:外婆去世全家搬走,父母旅游散心却时时惦记女儿

  • 5孩子的长相遗传父母谁的多一点 关于孩子长相像谁的问题

    孩子的长相遗传父母谁的多一点 关于孩子长相像谁的问题

  • 6胎心160是男孩还是女孩 胎儿性别是什么时候形成的?

    胎心160是男孩还是女孩 胎儿性别是什么时候形成的?

  • 7四维看男女最准的方法 做四维看男孩女孩的诀窍一秒知道

    四维看男女最准的方法 做四维看男孩女孩的诀窍一秒知道

  • 8胎心高是男孩还是女孩 在民间有这样的传言

    胎心高是男孩还是女孩 在民间有这样的传言

  • 9九个最准怀男孩征兆 怀男孩的初期特征最准你中了几个

    九个最准怀男孩征兆 怀男孩的初期特征最准你中了几个

  • 10想生女孩孕前准备 100%生女儿的秘方和小窍门

    想生女孩孕前准备 100%生女儿的秘方和小窍门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合作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 2006-2022 做妈妈育儿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2022035435号-3

声明: 本站文章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 联系邮箱:kf#zuomama.com (请把#替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