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面积不符,承租人是能与出租人协商拒付减付租金的。因为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租赁合同的内容。或者属于出租人违约的,当事人可以协商要求出租人承担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八十二条 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第七百零八条 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第七百二十九条 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
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标签: 出租人 租金 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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