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最后更新:23-04-12 01:14:06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 设立用于实施考试作弊的网站、通讯群组或者发布有关考试作弊的信息,情节严重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的规定,以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定罪处罚;同时构成组织考试作弊罪、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2023青岛即墨半程马拉松参赛者身体状况要求马拉松是一项高负荷、大强度、长距离的竞技运动,也是一项高风险的
社评:中国防长访俄,有些西媒很不专业 国际油价攀高,国内成品油零售价将迎今年来最大涨幅 2020年农历二月出生的属鼠男宝宝好不好,是什么命? 去美元化,是否真成全球浪潮(去美元化美国会怎样)男子割包皮后质疑收费贵杀害医生被判无期!柳州多部门披露案件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