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最后更新:23-03-29 10:24:13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公通字[2008]36号)第三十二条 [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四条之一)]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 动,或者从事高空、井下劳动,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伤亡或者对其身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
(二)雇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三人以上的;
(三)以强迫、欺骗等手段雇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危重劳动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女子诉称遭校企合作单位领导性侵并怀孕,校方回应:已召开紧急会议调查此事
“80后”国企财务总监贪污3400万全家潜逃国外:被抓时孩子正在住院,住院费都是借的“80后”国企财务总监贪污3400万全家潜逃国外:被抓时孩子正在住院
跪地求水林场主女儿再发声:目前买水救树“杯水车薪”,树苗等不起了 男方乙肝大三阳可以怀孕吗,乙肝大三阳怀孕注意这几点 夫妻同房为什么不怀孕怎么办,提高怀孕几率小妙招 多囊卵巢能怀孕吗?多囊卵巢应该怎么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