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时期:
怀孕准备 怀孕 分娩 宝宝0-1岁 宝宝1-3岁 宝宝3-6岁

偷越国(偷越国边境治安处罚)

来源: 最后更新:23-03-28 07:38:58

导读:只要是有偷越行为并且超过了三次以上就可能被立案。如果当事人曾经有过偷越国境的行为,并且已经被抓住过一次,但是经过处罚之后依然是采取了再次偷越国境,那么也是可能被立案的,还有其他偷越国境的严重行为都是会

一、偷越国(边)境罪立案条件是什么?

(1)偷越国(边)境3次以上、屡教不改的;

(2)实施违法行为后偷越国(边)境的;

(3)在偷越国(边)境时对执法人员施以暴力、威胁手段的;

(4)造成重大涉外事件和恶劣影响的;

(5)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偷越国(边)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为重大案件:

(1)为逃避刑罚偷越国(边)境的;

(2)以走私/贩毒等犯罪为目的偷越国(边)境的;

(3)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二、偷越国(边)境罪的判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为参加恐怖活动组织、接受恐怖活动培训或者实施恐怖活动,偷越国(边)境的,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行为。所谓“偷越国(边)境”,是指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非法出入国(边)境的行为。其偷越国(边)境的手段和方法可以是多种多样的,一般表现为在不准通过的地点秘密出入境,有用船偷渡的,也有靠车马或步行偷越的;有的虽然是在指定的地点通过,但伪造、涂改、冒用出入境证件或用其他蒙骗手段蒙混过关的,例如有人藏在进出国(边)境的飞机、船只、汽车里,也有人藏在叫入境装货的集装箱或行李箱中。

无论采取什么方法,只要是实施了非法出入境等行为的,都是偷越国(边)境行为。在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行为人仅只是涂改、伪造了出入境文件,还没有进一步实施偷越国(边)境行为的,就不能构成本罪,而可能触犯其他罪名,如伪造公文、证件、印章罪,对外国人入境后在我国非法居留、停留的,或者到不对外国人开放地区旅行的、都不能视为偷越同(边)境的行为、不能以本罪论处。

三、偷越国(边)境罪的审理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因此如果是没有经过国家有关机构的管理,任何人是不能够擅自越过国境或者边境的,如果有偷越国境边境的行为次数达到了三次,就已经是属于犯罪,或者就算次数没有达到三次,但是曾经有过偷越国境已经被处罚之后依然选择再次偷越的,那么依然是属于犯罪。具体判刑会根据当事人的实际情况确定,情况比较轻微的在1~3年有期徒刑。

标签: 国境  都是  是有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本文地址:http://www.zuomama.com/falv/41809.html

  • 1民办小学突然解散,学生分流,校长被抓

    民办小学突然解散,学生分流,校长被抓

  • 2连续三天,三省省委紧急开会

    连续三天,三省省委紧急开会

  • 3女子诉称遭校企合作单位领导性侵并怀孕,校方回应:已召开紧急会议调查此事

    女子诉称遭校企合作单位领导性侵并怀孕,校方回应:已召开紧急会议调查此事

  • 4台积电上了美国贼船

    台积电上了美国贼船

  • 5多人眼中“跪地求水”的孙国友:“败家子”“套路追爱男”“自私父亲”

    多人眼中“跪地求水”的孙国友:“败家子”“套路追爱男”“自私父亲”

  • 6淄博沂源县青年驿站电话+地址 淄博沂源县青年驿站电话 地址是多少

    淄博沂源县青年驿站电话+地址 淄博沂源县青年驿站电话 地址是多少

  • 72023济南麦田音乐节阵容(麦田音乐节进场时间)

    2023济南麦田音乐节阵容(麦田音乐节进场时间)

  • 8“80后”国企财务总监贪污3400万全家潜逃国外:被抓时孩子正在住院,住院费都是借的

    “80后”国企财务总监贪污3400万全家潜逃国外:被抓时孩子正在住院,住院费都是借的

  • 9市委原书记被查当天,曾搭档的市长被公诉

    市委原书记被查当天,曾搭档的市长被公诉

  • 10跪地求水林场主女儿再发声:目前买水救树“杯水车薪”,树苗等不起了

    跪地求水林场主女儿再发声:目前买水救树“杯水车薪”,树苗等不起了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合作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 2006-2022 做妈妈育儿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2022035435号-3

声明: 本站文章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 联系邮箱:kf#zuomama.com (请把#替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