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最后更新:24-08-31 03:24:04
《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第十二条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帮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 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的;
(二) 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元以上的;
(三) 以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五万元以上的;
(四) 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
(五) 二年内曾因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受过行政处罚,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
(六) 被帮助对象实施的犯罪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 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确因客观条件限制无法查证被帮助对象是否达到犯罪的程度,但相关数额总计达到前款第二项至第四项规定标准五倍以上,或者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应当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思念天堂父亲的句子(思念天堂父亲的句子说说心情短语)1.父亲走了十年了,音容笑貌依然如昔,深深根植于我的脑海之中。您走
天津北辰区公租房2023第二季度摇号时间 梁正贤未婚妻是做什么的(梁正贤未婚妻是做什么的呢) 2024广东开学第一课直播/回放入口 2021年广东开学第一课直播视频 女人最经典的人生感悟(一种年龄,一种心境,一种领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