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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违约责任条款提前离职承担违约金合理吗?

来源: 最后更新:24-05-14 05:35:03

导读:劳动合同违约责任条款提前离职承担违约金肯定是不合理的,一般劳动者需要支付违约金只会针对于在培训期间用人单位支付了培训的费用,或者是双方约定有竞业限制的条款这两种情形才会要求支付违约金。

一、劳动合同违约责任条款提前离职承担违约金合理吗?

不合理,提前离职一般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劳动合同中也不可以随便约定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二、可以约定劳动者支付违约金的情形有哪些?

可以约定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的情形有两种,一种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一种是有竞业限制要求的。

如果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用人单位可以和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当然,用人单位在竞业限制期限内须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综合上面所说的,劳动合同中是可以约定违约的条款,但是不可以约定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除非是存在法定的条款,只有符合规定才能保障到劳动者的权益,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可以协商清楚,如果处理不好产生纠纷是可以向劳动部门举报的。

标签: 违约金  条款  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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