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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用工岗位有哪些? 非全日制用工岗位有哪些职业

来源: 最后更新:24-03-20 02:34:45

导读:非全日制用工的岗位一般是以小时计酬为主的岗位,并且非全日制用工每天的工作时间不能超过四个小时,每周的工作时间不能超过二十四小时,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多个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一、非全日制用工岗位有哪些?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十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第七十一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七十二条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二、非全日制用工与全日制用工的区别是什么

1、是对非全日制用工作了定义。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2、是规定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劳动合同的履行。而全日制用工劳动者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

3、是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而全日制用工的,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4、是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而全日制用工的,除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三个月以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其他劳动合同可以依法约定试用期。

5、是规定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而全日制用工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6、是规定非全日制用工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而全日制用工劳动者执行的是月最低工资标准。

7、是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而全日制用工的,工资应当至少每月支付一次。

非全日制用工一般是按照小时来计算薪酬的,非全日制和全日制员工的区别包括两者的工作时间不同,可以签订劳动合同的次数不同,非全体制员工能够订立口头协议,并且不能约定试用期,规定双方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

标签: 非全日制  岗位  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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