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最后更新:24-02-23 12:54:26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公通字[2008]36号)第三十二条 [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四条之一)]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 动,或者从事高空、井下劳动,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伤亡或者对其身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
(二)雇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三人以上的;
(三)以强迫、欺骗等手段雇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危重劳动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河北支付宝数字人民币消费券有几种(数字人民币支付优惠)河北省定于12月18日开始分两期发放2000万元数字人民币消费红包,符
宝鸡市2024年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报名公告 莆田涵江医院元旦暂停接种疫苗通知 莆田涵江医院元旦暂停接种疫苗通知书图片 莆田元旦哪里有展览 2021年莆田元宵活动 佛跳墙电视剧剧情 佛跳墙电视剧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