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最后更新:24-02-14 05:12:29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公通字[2008]36号)
第六条 [丢失枪支不报案(刑法第一百二十九条)]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丢失的枪支被他人使用造成人员轻伤以上伤亡事故的;
(二)丢失的枪支被他人利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三)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缺乏微量元素易患近视 孩子近视眼原来是它们在作祟对于孩子近视这个问题,是现代很多爸爸妈妈都很担心的问题。因为有
柳州新年音乐会购票入口(柳州音乐节2021) 淮南大学生入伍经济优待有哪些(淮南大学生入伍经济优待有哪些待遇) 柳州零点跨年烟火秀(柳州烟花燃放点) 淮南物业管理知识分享(三) 淮南物业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