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最后更新:24-02-09 02:38:1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9.8 法释[2000]26号)
第七条 本解释所称“货币”是指可在国内市场流通或者兑换的人民币和境外货币。
货币面额应当以人民币计算,其他币种以案发时国家外汇管理机关公布的外汇牌价折算成人民币。《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2001.5:
二十、变造货币案(刑法第173条) 变造货币,总面额在二千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温雁荡山景区台州地区门票五折优惠活动详情2023年12月15日至2024年2月29日,温州、台州地区居民凭居民身份证
新发现一款比a2白金配方奶粉更赞的神仙奶粉 连续胎动3小时是缺氧吗 孕妈妈需警惕的胎儿缺氧表现 胎位不正和睡姿有关吗 关于胎位不正大家请了解下 古特雷斯:联合国安理会功能失调,世界进入“混乱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