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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罪主观方面系什么? 寻衅滋事罪主观方面系什么证据

来源: 最后更新:24-02-07 12:04:45

导读:寻衅滋事罪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也就是明明知道自己的行为会发生破坏社会秩序这样的一种危害的后果,并且从主观意图上来说的话,也希望这种结果发生。所以如果主观上没有故意的话,是不构成寻衅滋事罪。

一、寻衅滋事罪主观方面系什么?

寻衅滋事罪的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破坏社会秩序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行为人的犯罪动机是为了满足耍威风、取乐等不正常的不健康的心理需要。

寻衅滋事罪致轻微伤将会按照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是管制来惩罚。寻衅滋事罪要导致二人以上轻微伤才属于情节恶劣,如果导致一人轻微伤的,不属于情节恶劣,判处的刑罚相对要轻一些,但是具体判多久,要根据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年龄、有没有减轻处罚的情节,认罪态度等而定。

《刑法》第293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二、寻衅滋事情节恶劣的情况有哪些?

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规定的“情节恶劣”:

(1)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的;

(2)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3)多次随意殴打他人的;

(4)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的;

(5)随意殴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6)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7)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形。

寻衅滋事罪在进行判定的时候,人民法院是需要严格的按照我们国家《刑法》第239条当中所规定的构成要件来进行处理的。在构成要件这个方面主观构成要件,首先必须是要有直接故意,这也就意味着如果存在过失的话,是不能够构成寻衅滋事罪的。

标签: 主观  滋事罪  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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