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时期:
怀孕准备 怀孕 分娩 宝宝0-1岁 宝宝1-3岁 宝宝3-6岁

著作权侵权是无过错责任原则吗(著作权侵权是无过错责任原则吗为什么)

来源: 最后更新:23-12-23 08:11:42

导读:著作权侵权是不适用于无过错责任的原则。侵犯著作权罪所侵犯的客体一般指的是国家的著作权管理制度以及对他人的注册权以及著作权有关的权益,因此,这并不属于特殊的侵权行为,也就不适用于不过错责任原则。

一、著作权侵权是无过错责任原则吗

不是,著作权侵权行为不属于“特殊侵权行为”,为此其不宜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如上文所述,无过错责任原则主要适用于“特殊侵权行为”,此类行为往往本身具备合法性,只是法律出于弥补受害者损失,平衡损益双方所处的社会地位、风险承担能力等考虑,才在侵权人的侵权行为不具备主观过错的情况下,依法直接认定其应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常见的侵犯著作权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被他人起诉侵犯著作权,对于所谓的被侵权方来讲,要向人民法院提供自己主观上没有恶意侵权的相关证据材料。实际上关于侵犯著作权行为的表现形式也很好认定,至于归责原则,原告不能证明被告主观有过错的,就很难让对方承担侵权责任。

在日常生活当中,如果没有经过著作权人的许可就发表其作品的话,是属于著作权侵权的行为,著作权人可以进行起诉,要求对方停止侵权的行为,并且赔礼道歉以及要求一定的赔偿。而对于著作权侵权的案件,并不适用于无过错责任的原则。

标签: 著作权  不适用于  无过错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本文地址:http://www.zuomama.com/falv/326673.html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合作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 2006-2022 做妈妈育儿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2022035435号-3

声明: 本站文章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 联系邮箱:kf#zuomama.com (请把#替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