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最后更新:23-12-19 10:19:0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11.22 法释[2000]36号)
第三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数量较大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以盗伐林木罪定罪处罚:
(一)擅自砍伐国家、集体、他人所有或者他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二)擅自砍伐本单位或者本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三)在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地点以外采伐国家、集体、他人所有或者他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第四条 盗伐林木“数量较大”,以二至五立方米或者幼树一百至二百株为起点;盗伐林木“数量巨大”,以二十至五十立方米或者幼树一千至二千株为起点;盗伐林木“数量特别巨大”,以一百至二百立方米或者幼树五千至一万株为起点。
39岁生二胎要注意什么,关于唐氏综合征孕妇产前预防导语:自从国家推行全国“二胎”政策以来,不少的家庭积极
36岁生三胎算高龄产妇吗,可生育三胎有哪些条件? 45岁想要流产用什么方式好?高龄孕妇容易遇到什么困扰? 形容大雪的诗句 表达雪景的唯美诗句古诗 关于大雪节气经典谚语 二十四节气之大雪时节的谚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