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村没有分到土地的孩子,拥有本家庭一定份额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国家没有补偿。
2.农村土地是以家庭为单位承包的,实施家庭联产承包的形式。即父母家庭拥有承包地的,不论子女是否实际获得分配,都对家庭承包的原承包地享有份额。所以,虽然子女没有实际分得承包地,但子女仍享有本家庭一定份额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国家对此没有补偿。
3.新增加人口没有分得承包地的,可以在本轮承包合同到期重新发包时,申请获得分配。在重新分配前,新增加人口与家庭户内其他成员共享原承包的土地。
4.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八条 有三类土地可以调整承包给新增人口,符合条件的可以去申请土地:
1. 集体经济组织依法预留的机动地;
2. 通过依法开垦等方式增加的土地;
3. 承包方依法、自愿交回的土地;
还有一个方式就是通过土地流转的办法取得农业生产用地。标签: 家庭 联产承包 经营权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本文地址:http://www.zuomama.com/falv/31175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