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拒执罪全称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已生效的有给付内容的判决、裁定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在有履行能力并且能够履行的情况下,拒不履行,情节严重的行为。
2、该罪犯罪主体为普通主体,公安机关负责立案。渎职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损害公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客观公正性的信赖,致使国家与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3、刑法规定渎职罪是为了保护 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以及公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客观公正性的信赖。该罪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由监察机关立案侦查。上述两罪都属于公诉案件。不属于自诉案件。标签: 判决 主体 拒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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