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最后更新:23-11-15 10:33:53
《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第十二条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帮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 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的;
(二) 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元以上的;
(三) 以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五万元以上的;
(四) 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
(五) 二年内曾因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受过行政处罚,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
(六) 被帮助对象实施的犯罪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 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确因客观条件限制无法查证被帮助对象是否达到犯罪的程度,但相关数额总计达到前款第二项至第四项规定标准五倍以上,或者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应当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女子持刀砍人后未被羁押还独自经营手机店,警方称其患有精神疾病检方不批捕女子持刀砍人后未被羁押还独自经营手机店,警方称其患有精神疾病检
原中国铁路总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盛光祖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案一审宣判 厦门今天维持晴热天气 明起迎来一轮明显降水天气 极地气候的成因 极地气候的成因 美国龙卷风的成因 美国为什么容易发生龙卷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