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济南市工伤赔偿标准是:
一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职工月工资的27倍,伤残津贴是其工资的90%;
二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职工月工资的25倍,伤残津贴是其工资的85%;
三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23倍,伤残津贴是其工资的80%等。
二、法律依据
1.《山东省贯彻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
工伤职工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经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分别支付本人22个月、18个月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36个月、30个月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工伤职工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具体标准为:七级13个月,八级10个月,九级7个月,十级4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为:七级20个月,八级16个月,九级12个月,十级8个月。标签: 伤残 补助金 济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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