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险纠纷的案件管辖法院为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
2、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四条 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十一条 因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可以由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管辖。因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可以由被保险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标签: 标的物 纠纷 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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