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女方单方面提出离婚需要的条件有:
(1)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具有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
(2)双方当事人因为感情不和已经分居2年以上;
(3)具有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行为的;
(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具有恶习屡教不改的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标签: 女方 当事人 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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